做企业的你是否经历过这样的情况?1笔钱,2家公司,往返300公里,来回奔走4次,深夜10点到家,收回欠款0元。
也许对方一直告诉你没钱没钱,但却和家人朋友一起,度假旅行,和爱人孩子一起,享受高品质的生活。而你,被欠款拖得节衣缩食,开始为了三瓜二枣“斤斤计较”。
也许你已经去对方公司N次了,今天说收了款马上付,明天却说财务出现状况,再宽限几天,但是一转眼过了一年多,也没有见到一分钱,你眼睁睁看着对方企业投资、扩张、提速,把小办公室换成了大写字楼。而你的企业,被欠款拖得资金链紧张,员工人心惶惶。
也许你找了收债公司暴力催收,结果颗粒无收,不但花了大价钱雇人收账,还被对方告上法庭,和收债人一起,面临着牢狱之灾,从此陷入深渊无法脱身。
上面这些场景对于做企业的人,特别是追债的人来说再熟悉不过了,谈起追债满是辛酸泪啊。如何有效对企业欠款进行追索,成为很多企业一直探究的问题。今天湖北早行律师团队结合多年的实务经验,为广大企业提供有效追债的四大法宝。
协商沟通
我们中国人做生意,一直秉持“和气生财”的理念,何况在中国毕竟还是人情社会,当初的生意成单,不是关系户就是熟人朋友。即使是拖了多少年的陈年老帐,不到万不得已也不愿撕破脸,所以大多数企业还是以沟通协商为首要追债方式。
当双方关系还没有完全僵化的时候,我们可以让债务人做一份还款计划,这招其实是个试金石,一方面表现出债权人对债务人经济压力的体谅,给他一个缓冲的过程,同时也是对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明确,另外最重要一点是让我们看到债务人还款的诚意。如果债务人执意不做还款计划,但口口声声愿意还钱时候,我们可以考虑让他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二者都不愿意,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他没有还款诚意,这个时候可以考虑让律师向欠款企业发送律师函,同时抄送欠款企业的其他股东,把欠债的事实披露给其他股东并告之欠债不还的严重法律后果,同时也可通过其他行政手段对企业施加压力。
诉讼强制
一提到打官司,可能就有企业开始抱怨了,耗时耗力不说,而且前期还要花费律师费、诉讼费,最后还不见得能执行回款。虽然“打官司”对于我们做律师的人来说是家常便饭,但是对于我这样一名执业十多年的律师来说,“打官司”确实不是一个最好处理问题的方法,但是我想提醒各位的,“打官司“却是保护自身权益最后的方式,事实上确实所有的协商,所有的谈判等等路径全部以无效告终,唯有诉讼一条路可走。
任何权利保障都有时效限制,现在诉讼时效就三年时间,一旦过一这个时效,几十万,几百万不打了水漂吗?现行强制执行也不收取执行费用,减少的执行的负担。何况随着法院执行力度加大,社会对自然人诚信体系的健全,强制执行还有一线生机可能,一旦进入执行程序,债务人只要有财产,随时都可以要求执行,也不担心时效过期的问题了,退一万步讲也是“死马当活马医”,更何况还不知道是不是“死马”呢?所以,追债诉讼是最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执行新规
所以欠债不还的,都是各有各的理由,大家都推脱说没钱,但是有些债务人嘴巴里说没钱,实际你却看着他开着豪车,住着别墅,四处逍遥,一挥千金。对于这种明明有能力还钱,却赖着不还钱的“老赖”,作为债权人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财产申报,同时申请法院对“老赖”的财产进行审计。一旦进入司法审计程序,企业所有的资产情况一目了然,也许还有很多违法乱纪的税务、财务问题都一并牵出。
另外还有一种债务人确实是资金链断掉,无力清偿债务,这种情况下,我们要综合分析这家企业具体情况,考查这家企业问题出在哪里,能否盘活,自己造血。因为只有企业活下去,才有能力还债务。比如我们团队曾经接触过一家食品企业,因为扩大生产,要购买生产线设备,所以负债累累,但是他们企业生产的食品在当地还是有一定市场,于是几家债权人一合计,通过帮这家食品企业找订单,帮他做融资,还有些债转股等多种形式,最后不但帮食品企业挺过了难关,而且还还清了所欠的债务。
如果欠债企业确实是已经弹尽粮绝,回天无力,可以申请法院直接从强制执行转为破产程序,最后欠债企业破产清算还债了。
追加股东
我们知道企业欠的货款,一般都应该由企业偿还,但是很多企业已经资不抵债,甚至已经被掏空了,而且有限公司承担的有限责任,仅以注册资本为限清偿债务,即使是执行也难有效果。但是你却发现老板摇身一变,又注册了一家同样业务的新公司,把公司业务全部都换到新的公司,一般人马二套牌子,生意照样做得风声水起,你却爱莫能助。其实在法律上有14种情形是可以追加股东个人成为连带责任人,一旦企业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发现股东有虚假出资,出资不实,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等情况时,可以将股东个人追加为债务承担人,向其个人追索,这样就让这些老赖们无遁可形了。
当一个企业要清收帐款时,证明已经得病上身,但是在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源头上如果把控得当,能够有一套完善的供应商风控管理体系,也不至于最后辛苦一场,“竹篮打水一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