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债务要执行夫妻共同财产,该怎么做?
当遇到因家庭成员一方负债,需强制执行其夫妻共有房屋的情形时,首先要做的是让同为家庭成员的另一方参与进来,并征得其同意对房产进行分配。经过这一流程后,该共有住房可以转变为一方单独所有,或者在给予负债方等额补偿后再执行。对于夫妻共同资产,应由双方协商处理;要是无法达成一致,就需提交给司法机关,司法机关会依法按照保护子女、照顾女方以及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处于何种情形,法院都有权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已判定为一方所负的债务。具体执行方式如下:
法院有权执行已判定为一方向外欠款的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负债方成员的那部分份额。
对于被执行人和他人共同拥有的财产部分,法院能够依法进行调查、控制与冻结,并且在必要的时候,应及时通知该共有人相关情况。
法院所采取的调查、控制和冻结措施,对于已经有约定且被执行人在其中所占份额内的财产同样有效。
相关法律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
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
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