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债务法人和财务要承担吗?
当公司遭遇破产这一情况时,通常来说,法人以及财务人员一般是无需对公司的债务负责的。
公司本身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它会以自身所拥有的全部财产来对公司所背负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人,通常只是以自己投入到公司的出资额为界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的责任。
不过,这里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不能存在滥用法人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有限责任等这些情况,要是出现了这样的情形,导致法人的人格被否定了,那么此时法人就有可能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了,但这种情况是需要满足非常严格的法律条件的。
而财务作为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他一般情况下只是在履行自己的本职工作任务,通常不会因为自己的职务行为而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个人层面的责任。
当然,具体到每一个公司的实际情况,还得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债务形成的原因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综合的判断。
要是对于某个具体公司的债务承担问题存在疑惑或者不确定的地方,最好是去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来给出准确的建议和解答。
案情回顾:
小袁的公司破产了。小柳是该公司法人,小史是财务人员。债权人小唐认为小柳和小史应对公司债务负责,小柳称自己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没有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等情况,小史称自己只是履行本职工作不应担责。小唐觉得他们在推脱责任,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若无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等情况,小柳作为法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小唐若主张小柳担连带责任,需证明其存在法定特殊情形。
2、小史作为财务人员,正常履行职务行为时,一般无需对公司债务承担个人责任。小唐没有证据表明小史存在特殊情况的话,难以要求其担责。